| 潢川县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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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2-26 14:11 文章来源:潢川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潢川县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
工 作 总 结
今年以来,我县的整规工作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市整规办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,通过突出工作重点,加大工作力度,采取强力措施,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进一步整治了市场环境,规范了经济秩序,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改善。
一、整规工作扎实有效
今年以来,我县按照全国、省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具体要求,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,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,以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,认认真真开展整规工作,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整治效果。有力打击了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、违规行为,大力促进了市场经营环境的规范和优化,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1、食品整治不断加强。以食品生产加工、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为重点,着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。一是认真抓好源头整治。组织执法人员1500余人(次),对409家豆制品小作坊、490家饮食摊点和66家食品加工户进行了逐一排查,完善进货台账225户,查获无证照加工生产热干面条案件2起,货值2760元;无证生产酱油案1起,成品酱油2吨,货值4200元;非法加工“成品油”81桶,1.29吨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1家,食品添加剂备案28份,为160家经营户建立了质量档案。二是贯彻落实“特别规定”。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,对检查中发现的3100多公斤过期食品、“三无”食品责令下架,停止销售,切实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。三是大力加强节日市场监管。我们在元旦、春节、“五一”、中秋、“十一”等节日期间,通过联合执法,对1958家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查。查处违规经营户477家(其中:超范围经营256家,无证照经营221家),立案42起,没收不合格食品2200多公斤(其中:肉类产品315公斤);办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247份,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,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,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食品经营,保证了节日食品安全。四是加大市场监测力度。结合市场销售情况,及时发布消费预警,合理引导居民消费,确保节日食品供应稳定。
2、农资打假深入民心。围绕种子、农药、肥料等八大类重点农资产品,开展了“红盾护农”、打击虚假农资广告、假冒伪劣农资销售等一系列专项整治。在活动中,组织执法检查组8个,出动执法人员130人(次),车辆32台(次),发放宣传材料、商品质量信誉卡和保证书2万余份;对259家农资经营企业和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。立案查处农资销售违法案件15起,查扣质量不合格种子300公斤,农药100多公斤,肥料1000公斤,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7万多元。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,保障了农业生产。
3、诚信兴商积极推行。以宣传活动法制化、专题讲座公众化、法律普及群众化的“三化”方式,认真开展“诚信兴商”宣传月活动,大力促进诚信建设。县商务、卫生、税务、工商、质监、药监等部门积极配合宣传活动,加强市场监管,先后对3家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予以立案查处,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,对6家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媒体、药店和生产企业责令停播广告,对12起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广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,有力地遏制了我县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的蔓延。
4、肉品安全整治大力开展。一是突出重点抓实施。以潢政屠宰办文印发了《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屠宰企业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,提高肉品质量;制定了以清理整顿超市、“放心肉”专卖店、餐饮单位、集贸市场、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整治方案,进一步明确了检查范围、操作方法、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,提高了专项整治实效性。为确保实现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%、乡镇达到95 %以上奠定了基础。二是规范秩序抓准入。严格执行肉品准入制度,实行了“一账、两章、四有”机制。即:要求肉品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购销台账,规范溯源管理;对餐饮单位购进的肉品进行检验、检疫合格印章检查,加强质量管理;定点屠宰企业要有肉品检验制度、有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、有基本的肉品检验设备、有《肉品检验合格证》,切实加强了源头治理。三是集中力量抓执法。先后组织执法人员220人(次),检查了肉品经营单位509家(其中:定点屠宰场21个、餐饮单位198个、集贸市场256个、经营户34个)。查处销毁病死猪肉案件11起(城关5起,乡镇6起),注水猪、白条猪案件10起(城关4起,乡镇6起),案值0.23万元。通过案件的查处,大力净化了肉品市场秩序,保证了全县肉品质量安全。
5、药品流通整治力度大。我们采取直接检查法和倒查法相结合的方式,从流通环节入手,从药品经营、使用环节的最末端切入,对12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、单体药店、乡(镇)卫生院及乡村个体诊所进行了检查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64份,立案48起;抽检药品41批(次),上传检测35批(次),其中:不合格药品21批(次);查扣药品201种,金额9300多元。对药品经营中的违规行为,依法给予了警告、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。
6、市场监管措施得力。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,为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。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。通过对群众反映较多、问题突出的区域、市场、产品进行重点抽查,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。二是健全整治督查机制。纪检、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行为的监控,对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失职、渎职等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三是推行新型配送方式。结合国家商务部开展的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,大力促进连锁配送新型营销模式快速向乡、村市场延伸, 逐步完善了服务、价格、质量、安全等保障机制。四是建立投诉举报网络。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、电子信箱、信函地址,方便群众投诉,初步形成了行政执法、企业自律、群众参与、社会监督“四位一体”的投诉举报网络。
7、“两法”衔接成效显著。一是健全制度,加强沟通。公安部门制定了《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络联系制度》,明确专人负责,加强沟通联络,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协助机制,并在案件移送、协助调查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化规定。二是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。实行联席会议制度,互通信息,密切配合,逐步形成了打击违法、惩罚犯罪的整治合力。司法部门围绕影响我县经济安全的突出问题,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,极大地维护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8、宣传氛围营造充分。一是信息上网络。将整规职责和工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和商务网站上发布,增强人们对整规工作的了解与支持,推动工作顺利开展。二是法律进乡村。在乡镇设立法律宣传点,积极宣传与整规工作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。三是科普驻农户。农业部门大力开展农技知识普及工作,为群众传授农资产品识辨假常识,进一步提高农民维权能力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四是承诺到基层。将《致全县农资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》送到农资经营户手中,明确农资经营户的责任、义务,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。
此外,我县还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、土地价格和自行车被盗问题等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建材、贩卖私盐等违法犯罪行为,加强了税收征管、稽查和专项整治,均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我县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,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但随着形势发展,仍存在不少问题。主要表现:一是在市场环境方面。部分生产经营业主法制观念不强,造成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打而不死,容易死灰复燃;部分群众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安全防范意识不高,只图便宜,不讲危害。二是在专项整治方面。整规工作涉及面广,工作量大,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,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。三是在监管能力方面。检验检测设备陈旧,技术缺乏,支撑能力不强,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。四是在“两法”衔接方面。“两法”部门在配合上不够紧密,案件移送时效性不高;法律条文释义不清,在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上,“两法”部门存在差异。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,克服困难,积极工作,全面推进我县的整规工作顺利开展。
三、2008年工作重点
1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,全面提高思想认识。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,深入领会精神实质,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新阐述。紧密联系整规工作实际,突出学习重点,着重把握中央提出的“七个深刻领会”,围绕“三个永远铭记”,深刻理解党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创造的“十个结合”的宝贵经验,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,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规工作全局。
2、强化责任,健全机制,力争制度建设得到新完善。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,细化任务,量化标准,实行目标责任制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形成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3、以人为本,从严查处,力促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果。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,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,着力整治市场经营秩序,改善经营环境,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,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保证整规成果惠及于民,使整规成果看的见、摸的着,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共处。
4、沟通衔接,形成合力,确保执法司法实现新突破。贯彻落实《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》,严厉查处大案要案,严厉打击经济犯罪,促进市场秩序稳定。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,认真落实联席办公会议制度,重点解决“两法”部门在业务查询、检验、鉴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以信息共享为重点,加快“两法”部门的联网工作,形成信息共享、联手作战的工作格局。
5、内增素质,外树形象,实现执法能力获得新提高。通过健全机制、完善制度、集中培训、经验交流等措施,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、市场整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,逐步造就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效率高、作风实的整规队伍。
6、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,促进社会监督实现新发挥。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,建设全社会参与的市场监控体系。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,大力宣传有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,宣传假冒伪劣商品、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,使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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