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潢川县商贸流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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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5-20 08:05 文章来源:潢川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潢川县商贸流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
专项行动工作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、省市商务部门《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精神,认真做好我县商贸流通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1、指导思想: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以排查治理、完善机制、监督管理、确保平安为主线,着力开展专项行动,确保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大局稳定,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2、工作目标:认真排查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隐患,规范建立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经营监控机制和预警机制,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,全力确保商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“零事故”。
3、活动时间:2008年5月上旬至8月中上旬。
二、工作重点
1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对县域内人群较为集中、容易出现安全生产隐患的农(集)贸市场、商场、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根据隐患排查情况,对照相关规定,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,达到安全标准,符合安全要求。排查重点主要包括:
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;
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、落实及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培训情况;
③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、关键设备的运转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、保养情况,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;
④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、运输工具的运转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;
⑤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,存在的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点排查、防范和治理情况等。
2、大力规范商场、超市促销行为。贯彻执行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,积极协调县发改、物价、公安、税务、工商、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,对商场、超市开展的促销活动进行规范管理,做好备案登记,要求促销单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,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,确保活动规范,秩序良好。
3、认真抓好屠宰加工行业规范经营。加强与县生猪屠宰办、畜牧、卫生、工商、质监等部门的业务合作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、注水肉等不法行为。认真执行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,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,要求屠宰企业严格按照《生猪屠宰操作规程》和《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》生产经营,健全生猪进场验收、台帐登记、不合格肉品召回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,实现规范化管理,确保肉品质量安全。
4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。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完善安全生产经营监控机制和预警机制,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确保安全生产经营规范运行。
三、组织机构
成立潢川县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叶先才(县商务局书记、局长)
副组长:孙庭义(县商务局副局长)
刘清亮(县商务局副局长)
成 员:李 亮 李 威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孙庭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刘清亮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6120668,传真:3981711,电子信箱:hcxswjliliang@sina.com。
四、保障措施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实行一把手负责制,成立组织,制定方案,转变作风,健全机制,细化任务,落实责任。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切实增强做好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经常研究部署,及时解决实际问题,把此项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
2、加强监督管理。切实加大督导工作力度,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、认真整改、严格防范,坚决遏制事故发生。完善措施,规范程序,采取巡查、抽检等方式,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。建立通报公告制度,对安全生产隐患多、措施不得力的企业,予以通报批评,并责令限期整改,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。
3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互联网等媒体,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,以“治理隐患、防范事故”为主题,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,教育引导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工作。
4、加强信息报告。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,做到有领导带班,24小时专人值班,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。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,分时段向市商务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,确保信息畅通。
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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